各分公司、子公司,工程項目管理部: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建筑安全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市政府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立即開展建筑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現將《太原市建筑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附:《太原市建筑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
2013年6月19日
太原市建筑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
為深刻吸取近一段時期以來發生的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堵塞漏洞、排除隱患,防范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決定于2013年6月15日至9月30,在全市范圍內立即開展建筑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把集中開展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堵塞安全監管漏洞。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摸清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強化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不斷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組織領導,成立太原市建筑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組,負責對建筑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統一領導、協調。
組 長: 王 忠 市住建委黨委書記、主任
常務副組長: 董克平 市住建委調研員
石永明 市住建委副主任
副 組 長: 郝明俐 市住建委黨委副書記
王清河 市住建委副主任
張曉軍 市住建委副主任
崔學峰 市住建委副主任
胡麗麗 市住建委紀委書記
陳志強 市住建委總經濟師
梁曉崗 市住建委副主任
王清雨 市住建委總工程師
強力軍 市住建委副調研員
范 湧 市城改辦副主任
成員由委辦公室、總工辦、基礎設施處、住房建設處、建筑管理處、質量安全處、村鎮建設處、城改建設處,以及委直屬站辦、中心、公司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大檢查活動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委質量安全處,具體負責大檢查領導組的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石永明副主任(兼)
副 主 任:范利平(市住建委副總工程師)
徐憲武(市住建委質量安全處處長)
尹 強(市建筑安全監督站站長)
謝耀剛(市市政公用質量監督站站長)
三、職責分工
1、檢查一組(負責迎澤大街以南、濱河東路以東區域房屋建筑工程)
組長:佟哲偉
成員:由市安監站監督一科人員組成。
2、檢查二組(負責迎澤大街以北、濱河東路以東區域房屋建筑工程以及縣(市)區抽查工作)
組長:李誠
成員:由市安監站監督二科人員組成。
3、檢查三組(負責濱河西路以西區域房屋建筑工程)
組長:黃彬
成員:由市安監站監督三科人員組成。
4、檢查四組(負責在建市政基礎設施重點工程)
組長:辛俊紅
成員:由市市政質量站人員組成.
四、檢查重點
對全市范圍內所監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內容如下: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以及安全生產隱患查治理臺賬建立情況。
(二)汛期隱患排查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道橋建設項目涉及的深基坑、溝槽開挖、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隱患排查、跟蹤督察、整改落實和災害預警機制運行,以及汛期企業領導帶班、項目負責人值班值守情況。
(三)落實安委[2013]5號、建安辦函[2013]10號要求,開展預防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和模板支撐系統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包括參建單位、租賃、安裝、使用、檢驗檢測等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告知、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維修保養等制度執行情況;模板支撐系統安全技術交底、檢查驗收、現場監測等制度執行情況;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腳手架及模板支撐系統搭設拆除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實施情況。
(四)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檢查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日常防火檢查巡查,以及施工現場臨時用房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消防設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防火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五)安全培訓教育。企業安全培訓基礎建設,特種作業人員、“三類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落實情況;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違法分包轉包和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查處情況。
(六)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結合“安全生產月”要求,制定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重點檢查防汛應急搶險預案,以及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情況。
五、時間安排
(一)企業自查階段(6月15日至8月15日)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按照本次大檢查工作要求,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抽調專門力量,全面排查隱患,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檢查臺賬,明確整改責任、時限,并督促落實到位。
(二)檢查督導階段(7月1日至8月30日)
市、縣(區)住建部門對轄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市、縣(區)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對所監管的建設工程項目逐一排查。
(三)總結考評階段(8月30日至9月30日)
根據企業自查、市、縣(區)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檢查督導結果,市住建部門組織專家對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較多的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進行“回頭看”督查。對工作遲緩、組織不力、達不到大檢查工作要求的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并計入建筑市場不良信用記錄;對安全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又拒不整改的施工企業,清理出太原市建筑市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把集中開展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深入開展大檢查工作。
(二)嚴格措施、抓出實效。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檢查標準要求,對建設參建各方執行強制性標準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責令限期整改。發現有重大事故安全隱患的,要堅決予以停工整改,確保安全檢查不留死角、不留漏洞,防患于未然。
(三)統籌工作,突出重點。各部門、各單位要把目前開展的建筑安全生產大檢查,與預防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和模板支撐系統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全生產月”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對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四)掌握信息,及時報送。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各級安全監督機構要責成專人做好相關信息的匯總,并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從7月1日起,每周一報送安全生產大檢查情況匯總表和典型案例;每月30日前報送工作小結和檢查臺賬;9月25日前報送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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