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產知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實施時間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過。2002年11月1日 正式實施。
2、我國現行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
3、建筑施工中最常見的三種傷亡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和觸電。
4、電流對人體危害的主要形式電擊和電傷。
5、氣瓶膠圈的作用 :⑴保護氣瓶瓶體免受撞擊;⑵保護瓶體漆色標志。
6、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分類:生產安全事故按其性質分為: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破壞性事故。
7、“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別人不被傷害。
8、未成年工指年滿16周歲而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9、安全生產中的“三違” 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10、特種作業人員的年齡 特種作業人員的年齡必須年滿18周歲。
二、職業病的分類
我國衛生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于2002年4月18日頒布《職業病目錄》(衛法監發[2002]108號),將10類共115種職業病列入法定職業病,包括:
1、塵肺13種;
2、職業性放射性疾病11種;
3、化學因素所致職業中毒56種;
4、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5種;
5、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3種;
6、職業性皮膚病8種;
7、職業性眼病3種;
8、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種;
9、職業性腫瘤8種;
10、其他職業病5種。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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