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建質字〔2013〕251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太原市城鄉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山西建工集團:
為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山西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2013年行動計劃》有關要求,省廳制定了《全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揚塵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11月8日
全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揚塵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為最大限度減小建筑施工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山西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2013年行動計劃》有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指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DBJ04-253-2007),大力開展施工工地揚塵綜合整治工作,確保施工現場做到施工文明化、工地圍擋化、進出道路硬化、物料篷蓋化、場地灑水降塵化、出入車輛清洗化。
二、階段目標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DBJ04-253-2007)文明施工有關要求,達到以下目標:
(一)2013年,特級、一級企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達到“優良”,二級企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達到“合格”。啟動建筑工地遠程視頻監控系統。
(二)2014年,二級企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達到“優良”率達到30%以上。積極推進建筑工地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建設。
(三)2015年,二級企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達到“優良”率達到50%以上,三級建筑施工企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合格”率達到50%以上。積極推進建筑工地遠程視頻監控系統。
(四)2016年,二級企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達到“優良”率達到80%以上,三級建筑施工企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達到“合格”。積極推進建筑工地遠程視頻監控系統。
(五)2017年,二級及以上建筑施工企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全部達到“優良”,三級建筑施工企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優良”率達到50%以上。積極推進建筑工地遠程視頻監控系統。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綜合整治的范圍是全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圍擋范圍內的揚塵,重點是土方開挖回填、基坑井點降水、物料流轉堆放、現場攪拌、垃圾清運等作業環節。
四、措施標準
綜合整治工作按照建設單位保障、施工單位負責、監理單位監控、主管部門監督的工作機制,落實責任,強化監管,深入推進。重點落實好以下措施:
(一)建設單位
1.把揚塵污染防治目標做為簽訂承發包合同的重要內容,明確揚塵整治責任。
2.為施工單位開展施工揚塵綜合整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
2.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預算及時撥付,并監督施工單位專款專用。
3.按照有關規定足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費,保證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效減少揚塵污染。
(二)施工單位
1.建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并針對不同施工階段制定具體防治措施,確保施工場所和周邊環境的清潔。
2.在施工現場四周設置連續、封閉的圍擋,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敞開式作業。
3.對施工現場進出道路、加工區、生活區地面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防塵措施。
4.施工現的水泥、沙子、石子、鋼筋等建筑材料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圖布置,分類整齊存放,并設置材料標識牌,產生揚塵的要蓬蓋。
5.開挖、回填等土方作業時,要輔以灑水壓塵等措施,遇到風速四級及以上天氣或當地氣象部門發布空氣質量預警時,必須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產生揚塵作業,并在作業處覆蓋防塵網。 6.基坑井點降水要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嚴禁隨意排放。
7.使用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應采取密閉搬運、存儲或采用防塵布苫蓋等防塵措施。進行產生泥漿施工作業時,應設置相應的泥漿池、泥漿溝,做到泥漿不外流。
8.施工現場應設置密封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及時清運出場。建筑物內施工垃圾清運,應采用相應容器或管道運輸,嚴禁凌空拋擲。
9.全面推廣應用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減少現場攪拌。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攪拌機的,要采取有效降塵防塵措施。
10.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處設置車輛沖洗裝置,對運輸車輛底盤和車輪沖洗干凈后,方可駛離施工現場。
11.施工現場設專人負責衛生保潔,每天上午、下午各進行一次灑水降塵,遇到干旱和大風天氣時,應增加灑水降塵次數,確保無浮土揚塵。
12.工程竣工后,施工現場的臨設、圍擋、垃圾等必須及時清理完畢,清理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降塵措施。
(三)監理單位
將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工程監理規劃,編制相應的監理細則,監督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各項揚塵防治措施,發現揚塵污染施工行為,應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正,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及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四)主管部門
1.建立建筑施工揚塵投訴舉報制度,及時受理投訴舉報,并依法作出處理。
2.把施工單位揚塵治理情況納入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考核體系,對治理效果不明顯的,限制承接新的項目。
3.把施工揚塵治理情況列為標準化工地的重要標準之一,在創建標準化工地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
4.把揚塵治理情況作為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標準化達標考評的重要內容,并與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掛鉤。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11月10日前):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和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深刻領會標準化工作精神,認真掌握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和具體辦法,開展宣傳發動。
(二)啟動階段(2013年11月11日—11月30日):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要對照標準,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深入查找和分析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三)推進階段(2013年12月1日起):所在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要嚴格按照標準,認真整改不足,規范管理行為,細化過程控制,建立“執行、檢查、改進、提高”的封閉循環鏈。所有新申請開工的項目要嚴格執行有關要求,做好施工工地揚塵綜合整治工作。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機構要結合施工現場達標驗收,對施工現場揚綜合整治工作進行監管。
六、有關要求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把建筑施工現場揚塵綜合整治活動作為工程安全監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確保活動有部署、有檢查、抓落實、見成效。
(一)加強領導。各市都要成立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負總責。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措施,認真籌劃,廣泛發動,確保把綜合整治活動覆蓋到所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
(二)落實責任。企業是揚塵綜合整治的責任主體,要按照有關規范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增加資金投入,履行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接受社會監督。
(三)綜合監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把施工現場揚塵綜合整治情況納入日常監管內容。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對發現的揚塵問題,要做到信息互通,與資質管理、投標資格、考評達標等事項掛鉤,運用綜合手段共同推動綜合整治活動深入開展。
(四)嚴格獎懲。對各地綜合整治情況及時檢查、定期通報、加強考核。通過現場會等形式,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以點帶面。對工作開展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該曝光的曝光、該停工的停工,決不姑息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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