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子公司、分公司,機關各部室: 目前,新型冠狀肺炎的防控工作正處于關鍵期和攻堅期,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上級有關單位的工作部署,加強集團疫情防控工作,現就復工前的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 復工時間: 集團機關各級管理人員復工時間原則上定于3月16日,即3月15日之前不組織集中辦公,各部門可采取網上或靈活方式進行辦公。各子公司、分公司應依照集團復工時間組織復工,如確因生產需要提前復工,須按照我市的要求辦理復工手續,未經屬地管理部門和集團核準同意,一律不得復工。 二、復工前的疫情防控 (一)各子公司、分公司應結合工作和項目施工的實際,制定本單位復工具體操作方案,細化落實措施,明確責任管理體系,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出問題、追誰責任”的原則,確定各單位 “一把手”負責制,切實履行對本單位疫情防控責任。 (二)加強對全體員工和務工人員的摸排,掌握各類人員流動、返回情況,做好信息檔案登記,建立定時監控制度。對從太原市區以外區域返回的人員或與確診、疑似病例接觸的人員,建立信息情況登記表,嚴格按照隔離標準進行居家或指定區域隔離觀察,14天潛伏期滿確認無異常后再復工。對湖北、平遙等疫情嚴重區域或近期去過以上區域的人員當前一律不得在集團系統復工。 (三)要根據崗位防護要求,在復工前為復工人員提前準備好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護用品,集團各單位、部門要強化復工人員的動態管理,各級管理人員在復工前14天(即從3月1日起)利用微信等媒介全面對接觸情況、身體健康狀況等進行逐日報告,對不能完整報告14天情況的人員不得復工,確保每一名員工健康上崗。 (四)各單位在復工前要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對辦公室、會議室、食堂、走廊、樓道、廁所等采取通風透氣、消毒液噴灑等方式進行病毒滅活。對使用中央空調的辦公區域,在復工前提前應全部關閉空調,避免病毒通過空氣傳播。 三、組織領導 各分公司、子公司“一把手”要親自抓落實、促防控,安排專人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前各項工作的落實及與屬地管理部門的對接工作。各級黨組織要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加強對領導群眾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工作,對履責不嚴、落實不力、防控不到位的單位和人員,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嚴明、復工準備工作有條不紊。 特此通知 太原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 太原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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